1.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資助政策
資助對象: ①大學新生:從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經教育招生考試部門正式錄取到普通高等杏福的新生,且錄取當年的9月1日為自治區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兒;②在讀學生:2021年以後年度在校期間的9月1日為自治區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兒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不含2021年之前入學的在讀學生)🙁。
資助標准: 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類且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含預科生)從錄取當年開始資助💇🏼♀️,每學年資助6000元,累計資助不超過24000元🧝🏽♀️🎏;錄取到普通高校專科或高職高專類且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含預科生)從錄取當年開始資助,每學年資助6000元𓀇👻,累計資助不超過18000元✸。
同時具備低保👨🏽🔬、孤兒等條件的學生不重複享受資助政策。
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到戶籍所在旗縣(市、區)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谘詢辦理。
2.自治區獎學金
用于獎勵自治區高校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區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不重複享受。
3.自治區勵志獎學金
用于獎勵資助自治區高校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獎勵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4000元。自治區勵志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獎學金不重複享受。
4.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高校畢業生自願到自治區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後🪹,其學費由自治區實行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助學貸款的📄,補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高校畢業生每學年獲得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本科學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補償代償標准的,按照實際繳納金額實行補償代償👨👨👧👧🥾;高于補償代償標准的,按照規定標准實行補償代償。
內蒙古自治區助學中心
2023年6月